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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动态

强化教育督导,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6-03-10 16:16:48  浏览:

2016年,教育部将印发《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暂行办法》。开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,制订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评估试点方案。推动实施《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》。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。

对高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教育方针政策、规范办学行为等事项进行督导,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公开、限期整改制度,加大复查和监督问责力度。改进巡视工作,把决策程序和自主权使用等情况作为巡视监督重要内容,强化巡视成果运用,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
健全质量评估监测制度。健全质量标准体系,实施职业教育相关国家标准,鼓励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。改进评估办法,加快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,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、院校评估、专业认证及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,政府、学校、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。

三年内,初步建成职业院校管理状态“大数据”。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自我诊断、反馈、改进机制基本形成,政府、行业、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更加健全,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