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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动态

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,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6-03-28 14:49:38  浏览:

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,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

“十三五”期间,国家要以“构建网络化、数字化、个性化、终身化的教育体系,建设‘人人皆学、处处能学、时时可学’的学习型社会,培养大批创新人才”为发展目标,按照“服务全局、融合创新、深化应用、完善机制”的原则,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,更好地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,推动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转变,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作用。

职业教育要通过开发虚拟仿真实训教育应用软件,建设一批融汇仿真技术、体感技术等新技术的职业教育信息化实训基地;要开发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信息化课程,通过远程教学,同步操作直播等方式,提升职业学校日常教学水平。高等教育要通过消化吸收MOOC、翻转课堂等新型教育模式,创新高校教学、管理模式,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;积极推动跨学校、跨地区课程共享服务,推动线上课程学分互认,促进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广泛共享;充分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技术,以信息化促进高校提升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,推动跨校协同创新。利用信息技术实现“人人皆学、处处能学、时时可学”的终身教育。要充分发挥资源平台和网络学习空间的作用,在资源平台上积极引入终身教育资源和学分银行机制,完善以网络学习空间为基础的学分认证、学分互认、学分转换机制,以学习空间贯通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,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,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。

全面深化改革,提高教育信息化治理能力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类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,推进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的制定,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,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。要建立“一把手”责任制,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。要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教育信息化首席信息官(CIO)制度,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,全面统筹本单位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。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、业务应用推进部门、技术支持部门等各主体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的责任与义务,建立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问责机制,确保教育信息化的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
要建立健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,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、资格定期注册、职务(职称)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。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,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,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、个性化教学的能力,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,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常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