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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及质量控制点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01-09 15:02:45  浏览:

各院部、处室:

  目前各部门正在依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部门发展规划(计划),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。为了更好的利用寒假时间,完成目标链和标准链建设工作,经学院研究,决定在完成部门规划(计划)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:

   1. 各部门依据部门规划任务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,具体格式见附件1;

   2. 各部门组织各个岗位工作人员依据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,制定年度岗位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点,具体格式见附件2;

   3. 各二级院部组织教师在落实学院相关任务基础上,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定位,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规划(2017~2020)和质量控制点,具体格式见附件3。

   几点要求:

   一、此项工作是我院实施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 ,是打造目标链、标准链的核心环节,工作质量将直接影响我院诊改工作的实施与效果,直接影响我院诊改复诊工作。请各部门、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,深刻领会文件精神,合理安排假期时间,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。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,把握工作节奏,结合任务性质,规范工作流程,遵循smart原则 ,制定质量标准。各岗位教职工按照工作步骤,分析质量控制点,设计支撑材料。

   二、各职能部门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相关任务,将电子版提交至质管办,纸质版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于3月15日前提交至质管办备查。

   三、请各院部处室负责人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,严把质量关,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。对工作积极主动、组织得力、仔细认真,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个人,学院将通报表彰。没有按时完成任务、影响工作进程的部门,学院将通报批评,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终考核。

   咨询答疑人:马军强  50340  15389040268

   联  系  人:陈  静  55830  18192155957

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8年1月9日